学校公告
关于开展教育收费监督严禁乱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13-03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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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处室、年级(班级)、学科组(备课组):
现将广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切实加强2013年春季教育收费监督严禁乱收费的通知》(粤教监函【2013】4号)转发给你们,请抓好落实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按照国家和省市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,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,如实填报2012年9月以来的收费情况。
各处室主任、年级主任,班主任、学科组长、备课组长是本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责任人,负责具体的查纠、填报工作。各年级组负责本年级、班级、备课组的自查填报工作,教务管理中心负责本部门及各学科组的自查填报工作。
请各部门于2013年3月13日前将《自查表》报送校务办公室汇总。
附件:
1.关于切实加强2013年春季教育收费监督严禁乱收费的通知.doc
2.欧洲杯竞猜app加强教育收费监督严禁乱收费自查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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